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提供人员办理什么价
1.2023年2月28日前,持证机构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选择“统一用户登录”-
-“法人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后,选择“制作经营机构”--“制作机构业务”-
-“换证申请/月报”--“新建换证申请”,如实申报相关内容。
2.按要求填报制作机构信息及《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
(1)各持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企业信息归集的要求,填报“制
作机构业务”--“一般信息变更”中的全部机构信息。信息缺失的持证机构,将不予换发新
许可证。
(2)各持证机构应当在《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中载明节目创作生产和经营情况
、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情况、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把社会效
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等相关情况。
(二)管理部门审核。省局将于3月1日至3月15日使用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对节目
制作机构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标准做出是否换发许可证结论。
报送要求
(一)线上填报
1.做好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按照审核内容的要求,认真撰写《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
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2.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本企业的基本信息要完整正确;涉及财产、收入数据的单位
为万元;全年制作影视剧数量、电视节目制作时长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电视剧数量单位为
部/集,电视节目制作时长的单位为分钟,总时长是全年制作所有视听节目的合计数,包括
广播、电视、电视剧、动画剧、电影、宣传片、网络视听等节目的时长。
3.在节目制作具体情况附件一栏中需要上传作品成品有单位署名的后一帧画面截图,
显示此业绩为本机构制作,与其他单位联合制作也可上传(现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证两年有效期内作品)。
4.具体平台使用方法及填报方式可参考登录页面后左侧的帮助手册中的机构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