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网站是否需要互联网视听许可?可能很多从事互联网音视频直播的公司都在考虑这个问题,也不明白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现在就相关的法律依据详细的给您解答一下!
按法律规定来说肯定、必须要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直播平台作为提供主播的直播视频的平台,可供用户转载、播放等服务,依据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中显示,直播平台上传、转载、播放的视频属于第二类网络视听节目中的第三项、第七项,第三类视听节目中的第一项、第 二项;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
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目前这个网络视听许可证已经办理不下来了,如果项目上线必须要用到这个证书的话,就考虑网络视听许可证租赁,或者网络视听许可证某一渠道的挂靠。如果实力允许的话可以考虑收购带有网络视听许可证的公司,具体的可以联系顾问详细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