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按照申请级别(ITSS有四个级别,一级为提升量化级;二级为改进协同级;三级为拓展级;四级为基本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运维体系;
3、提供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4、对应级别的体系进行有效运行:对一级的体系有效运行时间满6个月或对二级/三级/四级的体系有效运行时间满3个月;
5、其他条件:
① 一级:持有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证书满一年以上;
② 二级:持有系统集成一级、二级证书或者持有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证书满一年以上;
③ 三级:从事运维服务业务满2年;
④ 四级:从事运维服务业务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