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到3年。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用工单位。
如果劳务派遣期满后,用工单位需要继续使用该劳动力,则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与劳务派遣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工。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也可以自行协商,提出转为正式工的要求,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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