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 申与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证书”或“广播电视资质”。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企业,如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唱片,动画,广播剧,网络电视剧,节目以及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与业务有关的活动。
许多拍摄大型在线电影的客户都迫切需要获得该资格,以促进其业务发展。 对制作网剧和动漫的朋友的需求也很大。让我们了解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的许可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组织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办理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制企业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行)
2.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档案可查询)
3.办理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一级至末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定成分;(法律依据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34号令)第五条之规定)
4.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要求;
5.至少三名广电相关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务必为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业绩证明)
了解了大致的要求之后就是办理的细则,办理的单位是:上海文广局,办理的时长一般在5-7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