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卫生许可证新办审批时间周期为20个工作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
1、设备布局图(打印);
2、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打印);
5、卫生设施清单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7、室内空气质量、公用物品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单;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所有房间必须满足通风需求,不得是密闭不透气的房间。通风包含:管道通风以及窗户通风。
消毒间内不得放置冰箱、微波炉等储藏加工食物的设备。美容服务间层高要求2.6m(一般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美容房间内摆放床位密度不得超过5m2/张。
美容行业涉及到的设备或者器械:消毒设备、美容器械、毛巾衣物、床位、洗手池
消毒设备应包含紫外线消毒设备和红外线消毒设备,毛巾衣物如果是自清洁需要配备洗衣机,如果是外协需要相应的合同,并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红外线消毒,床位应配备一次性床单,洗手池部位应满足瓷砖硬化。
温馨提示: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