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操作页面
全程电子化登记申报请使用IE10或IE11浏览器。
3.1企业设立申报
3.1.1申请人登陆本市“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进行企业设立登记事项填报,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信息、人员信息等(具体参考“一窗通”服务平台“业务指南”)。
其中,住所录入时,需勾选“集中登记地”,输入关键字选取集中登记地,录入集中登记地合同编号。
3.2全程电子化登记上传材料、补充数据
3.2.1企业设立申请案预审通过后,申请人点击申请案“预审通过”字样,系统会跳入下一页面请申请人自行选择登记方式:全程电子化或线下办理。选择线下办理的企业,可以直接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登记机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