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备案系统
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栏目”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登陆。
2.企业用户名注册
中央企业用户注册申请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地方企业的用户注册申请由省发改部门受理。
3.提交项目备案资料
各类企业在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备案系统,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纸质备案材料另行报送。
4.相应机关受理及审查
备案系统会根据项目及企业信息自动分送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部门受理。
5.告知审查结果
对填报材料不合格的,发改部门及时反馈要求补求修正;对已通过或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告知结果。通过备案审核的项目由发改部门出具纸质《项目备案通知书》。
境外投资审批备案——商务部门网上备案
根据14年9月6日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将实行备案或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适用备案管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