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攻略(附韩国境内常设机构认定)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市场,随着近年来国货化妆品的强势崛起,中国化妆品品牌开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022年,中国化妆品类商品贸易逆差为166.7亿美元,较2021年减少14.3%,化妆品类商品进口总额达223.9亿美元,同比下降10.2%;出口总额达57.2亿美元,同比增长17.8%。
上海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攻略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放管结合”,做到有的放矢。该规定从是否属于敏感项目、投资主体是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两个维度,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报告等审批方式。
备注1:大额指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
资料来源: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整理。
国家发改委对于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着重对敏感项目的审核,而根据该办法,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1)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
(2)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1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发改外资〔2018〕251号),敏感行业包括: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
国办发〔2017〕74 号规定,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房地产
酒店
影城
娱乐业
体育俱乐部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于发改委核准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1.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外延扩大。根据发改委11号令,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外延扩大,实现了全覆盖,既包括非金融企业,也包括金融企业,既包括境外企业直接的投资,也包括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的再投资,既包括直接的投入,也包括融资、担保等,既包括境外企业所有权的获得,也包括经营管理权等的获取。
2.明确发改委审批是其他部门办理业务的前提。发改委11号令规定:对于核准/备案项目,明确未取得发改委同意,其他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
3.注意投资完成后的报告。发改委11号令规定: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2017;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2018 。
韩国境内常设机构认定
(1)外国法人在韩国境内有下列固定场所,应认定为在境内设有营业场所:
①分支机构、二级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其他营业场所;
②店铺或其他固定销售场所;
③车间、工厂或仓库;
④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活动,但仅.限于超过六个月的活动;
⑤企业通过雇员提供劳务的场所,但仅以在任何连续12 个月中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为限;或者企业通过雇员提供类似劳务,如果在任何连续的12 个月中累计时间没有超过6 个月,以连续或累计超过2 年的为限;
⑥矿场、采石场及其他开发、开采自然资源包括海洋自然资源的场所(包括根据国际法,韩国拥有主权的,除领海以外的区域外邻近海岸线的海底和底土)。
(2)境内固定经营场所不包括以下地点:
①外国法人仅为购买资产目的而使用的固定场所;
②外国法人仅为储存或保管不用于销售的资产而使用的固定场所;
③外国法人仅为宣传、公关、收集或提供情报、市场调查或其他具有的准备性和辅助性的活动而使用的固定场所;
④外国法人仅为由他人加工自己拥有的资产而使用的固定场所;
(3)在韩国境内没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外国法人通过在韩国境内的个人从事经营活动(被授权代表该公司签订合同并经常行使签订合同的权力的个人,或下文中列举的类似作用的个人),则可认定该外国法人在韩国设有常设机构:
①经常性保管外国法人的资产,并根据顾客订单将资产分配或运送给顾客的个人;
②承担销售活动重要职能的个人,如代表该外国法人签订合同的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其他独立代理人,但须在该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该外国法人的前提下;③代表外国法人收取保险保费(含再保险保费)的个人;
④上文中提到的外国法人包括:该外国法人的主要股东;该外国法人为其主要股东的其他公司;以及与该外国法人有特殊关联关系的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