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拍卖文物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必须持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2、企业须承诺拍卖的文物不包含如下8种:(1)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 (2)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 (3)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5)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 (6)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7)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3、标的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含已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
只要符合要求,报送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合法拍卖
拍卖文物审核材料
文物拍卖标的清册
文物拍卖标的光盘资料
文物拍卖许可证
艺术品拍卖会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申请表
告知承诺书
专家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