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条件-ICP转让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特别是要开展网站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先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ICP许可证,才能正常进行网站经营和服务。
办理ICP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地址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网络接入。
2. 实名认证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并对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实名认证。
3. 网站备案和审核条件
申请单位所要开办网站必须先依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备案,备案信息要真实有效。申请单位的网站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3)******、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ICP转让
对于已经取得ICP许可证的单位,若要将其网站经营权(或称网站所有权)转让他人,必须经过ICP许可证的转让手续。
ICP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原网站经营者必须公开挂网站转让的信息,包括网站详细信息、拟转让方案和价格等。
2. 转让双方必须要签订转让协议,并向所在省级通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书,申请ICP转让手续。
3.经省级通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原ICP许可证持有人将网站经营权交付给转让方后,转让方必须依法完成备案,方可正常进行网站经营。
ICP许可证的办理和转让都需要符合条件和程序,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其合法性和安全性,让网站经营者和用户能够更放心地使用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