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变更基本要求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代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代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证件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证件原件。
(4)备案:授权委托书(公司制作)、法人证件原件、经办人证件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证件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证件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证件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