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及审批流程
办理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注重内容审查与质量控制,保障精品制作。(注:严禁外资公司制作)
申请材料: 《申请表》(格式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公共版权章程 专业人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和工作履历多媒体技术、后期制作及播出设备的配置方案 前三年限内所制作的跨地市、跨省级节目样片
审批流程:材料初审:受理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实地核查:受理人员通过实地核查,审查申请的机构是否与承诺一致、制作机构的内部管理、员工素质及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核查完成后,需及时填写《实地核查报告》。联席会议:行业联席会议以研究审批、把关、信用评估等为主要任务。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 领证: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
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实地核查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情况一致)。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办理,不得采取违法违规手段。 如申请未通过,可于60天内申请补正。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过期需要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