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营业执照经常会涉及到变更,而这些与行政机关部门打交道的业务,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相关的手续比较繁琐并且有一点关,就需要办理人员跑很多次冤枉路,现在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些简单的业务,希望能帮到一些不经常办理这些业务的朋友们。
第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好公章);
2、企业公章;
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房屋租赁协议;
5、股东会决议;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章程修正案;
8、公司章程。
第二,我们来解释一下携带资料的情况: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我们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申请人声明栏”、“法定代表人信息栏”、“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各个填写的栏目中,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一般需要填“董事、监事”就OK了,经理信息可以不用填。
“房屋租赁协议”用工商局的模板,记得不要用自己公司的模板,不然,不同的行政机构会有要求,还会被打回。
“股东会决议”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过事项中描述“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变更为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栏填企业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经办人。注意申请人和下面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是一致的。
章程修正案主要是针对公司章程的,把章程里面的经营范围修改一下就OK。
公司章程章程提交给工商局的是已经修改过的新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