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的经营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零售(除加油站)、批发(租用储存设施)、票据式经营企业应提交:
1.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房屋用途为商业、店铺或办公)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相应其它材料:
(1)经营汽油、煤油属于成品油的,应提交市商务部门批准文件;
(2)票据式经营、租用有资质危化品仓储的经营企业可不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但应提交:1.与供应方的合同;2.供应方的资质证明文件;3.与运输企业的合同;4.运输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零售门点带备货库储存经营的应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和建筑物消防安全许可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