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条件和材料)
怎样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你知道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称为文网文资质,是网络文化重要资质,随着互联网不断进步发展,各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直播、短视频、数字藏品都是很多的网络产品,那离不开网络主管部门的监管,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重要资质之一。一起看看申请的相关内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定义:通过互联网从事文化活动的信息服务者,常用的别称有:文网文、网文证、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由文化厅审批。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条件。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和章程。
网络文化活动有明确的范围。
具备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有获得相应就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设备、单位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计划。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申请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建立内地支配的经营互联网文化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资料。
申请网络文化事业许可书面申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及章程;
资金来源、金额和信用证明;
公司基本情况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
业务发展报告和证明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相关情况。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医药、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人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审查同意书。
从事ICP业务运营的可行性报告和为技术方案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和保障措施(包括后续)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资金支持、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嵌入式管理模式、信息安全措施。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网络文化业务许可(文网文)流程
1、文望门的初步申请先通知省文化局。
2、经省文化局批准,直接提交文化部。
3、文化部复审后提出审查建议或直接批准。
4、批准后返回省文化局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请设立经营性网络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网络文化单位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文化部,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印发;不批准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