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大厅注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缴销增值税发票,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注销登记表》。
二、申报注销当期的所有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残保金等。可以在税务大厅进行现场申报,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自行申报。
三、在注销业务的窗口提交《清税申报表》。
四、企业专管员审查账务,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厅盖章的《清税申报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注销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分配表(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所得税申报表、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结算表》、《增值税结算表》、《企业注销结算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不独立核算证明》、社保缴清证明等。取得专管员以及分管所所长的签字盖章后的《清税申报表》。
五、在大厅提交经专管员以及分管所所长的签字盖章后的《清税申报表》,取得《清税证明》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事项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