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材料与流程详解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2、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3、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主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区的食品药监局,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向所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都是在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及其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成电子证书的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