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承包资质分一级、二级,在资质改革后,三级已取消,新办二级注册资金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按照之前的二级去办,其他的按三级,新办二级已取消企业业绩考核
装修装饰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装修装饰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或者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