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上海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何注册上海有限合伙企业:
申请名称,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就可以正式申请成立了。法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正式申请注册的材料清单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2.所有合伙人签字。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合伙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是农民合作社的,提交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其拥有该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提交出租房屋的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价格确认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的,应当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普通合伙需要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12.其他相关文件、证明及其他需要全体合伙人签字的文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