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机构核名设立之前,举办者应当根据所选择的校外培训机构属性,至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保留或者核准手续。
1: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机关为市场监督部门。
2: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机关为民政部门。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先取得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之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流程办理!
第二步机构消防场所须有双消防通道,消防应急指示设备、消防水阀、消防灭火器。烟雾感应设备、喷淋设备、烟雾排风系统。满足条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完成之后进行下一步流程办理!
第三步申报材料准备相关单位的企业核名表、相关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通过的报告、法人和股东的资质证明材料、机构校长的个人信息材料、场地设施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料准备完成之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流程办理!
第四步机构资金验资所有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对机构的资金进行验资。
1:营利性培训机构是验资报告。
2: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是捐资报告。完成之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流程办理!
第五步窗口资料提交将前面几步的所有资料打印出来之后,带上原件和准备的复印件到有关部门提交验收材料。整改过后重新递交。
第六步专家组审核资料受理之后,会有有关部门的专家评审组对资料进行的审核,在此期间会排队等候,检查出问题的地方会要求对其整改,整改完成之后重新递交,检查通过之后移交下一个部门进行审核。
1:教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
2:文旅部门、科技部门、体育部门等根据申报课程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等待所有部门审核通过之后移交到发证部门。
第八步颁发办学许可证完成前期所有工作之后,有关审核部门会移交到发证科进行证书制作,在制作期间如发现审核问题会退回重新修改之后递交。审核无问题之后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简称办学许可证!!!
第九步办理营业许可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办理完成之后,办理营业许可证登记手续。
1: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督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
2: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民非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