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 的 CE 体制与 EMC 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 CE标志,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 ( 〝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 ) ,基于这个原因, LVD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
技术证明文件须包含:
产品的一般性描述
设计概念上的设计及制造图样
了解这些图样所必须的描述和说明
列出全部或部份适用的标准,及描述为满足指令安全要求所采取的方案
设计的推算结果,执行过程的检查
EN 983:1996+A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