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进修等7种情形都算工龄
一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二是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三是自费出国留学的“海归”,出国前工龄与回国后工作时间可累计为工龄。
四是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五是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入连续工龄。
六是对于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指出,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七是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