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市(区)县级机关受理,是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什么用
1、人才中介(猎头):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2、职业中介: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人力资源许可证适用范围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要准备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具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职业资格、从业人员培训、人力资源等相关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证书或情况说明;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资产、可靠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申请准备完备后,申请人向营业执照审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政审批部门受理。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4、行政审批部门审核。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通过书面、现场勘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与提交材料不符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行政审批部门作出决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之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作出给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6、行政审批部门文书送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批准后10日内送达申请人。
7、行政审批部门公告。凡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许可决定应当在所在地本部门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告知。
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条件
1、实缴10万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
2、合乎业务范围的经营场所;
3、5名人员的社保记录;
4、相关的法律法规。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条件
(一)人才市场中介服务;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业介绍服务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
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3、有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
4、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