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单位为推动某个项目上马,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专门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
发改委立项总共分为两类,分别是审批类和核准类,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发改委立项核准类所需了解的资料。
1、准备阶段
(1)窗口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