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指南
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ye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1份);
如股东中有企ye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ye营ye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公司章程(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复印件1份);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 ye简历、ye绩或曾参加相关专ye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ye毕ye生均可。)
(四)企事ye单位执照;
(五)办公场地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领导审定。
5、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