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时账面多出来的存货能处理吗?公司非正常注销
上海公司注销时账面多出来的存货能处理吗?公司非正常注销
公司注销时账面多出来的存货咋办?
公司要注销了,账面上还有许多存货,但实际上这些东西早已经没有了,会有什么问题?该怎么办?
以下为咨询记录概述,隐了细节,但相信也能讲清楚了。
①俺就当作东西都还在,不行吗?
如果公司注销时还有存货,这些存货就会分回给股东。对公司来说,将存货分配股东,应该视同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视同销售。
一般存货不会增值,不会有额外的企业所得税负担。但会交增值税。就是说,后果是按市场价记一笔增值税销项,交增值税。当然,如果股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给股东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个销项,就结束了。
②经查,这批货物是前段时间被盗了。
被盗的话,增值税上,要作进项转出,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损失,其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有妥善管理存货的义务,被盗一定是管理不善。
因被盗转出进项的金额包括该批货物本身当初抵扣的进项,以及对应运费的进项,如果其当初抵扣进项金额无法核算,就按成本价计算进项。进项转出后,一般会导致交增值税。
上海公司注销需要进行一系列办理程序,以下是大致流程:
1. 准备工作:
核对公司名称、注册号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并将公司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进行登记备案。
2. 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
召开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进行决议,决定是否进行公司注销事宜,并选出一名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人员。
如果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小规模纳税人当然也就不存在转出进项的问题了,增值税上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所得税上,被盗货物的成本作为损失扣除。注意,按税务总局的要求,存货被盗,要求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记录(自己留存,税务要看再给他看),否则这个损失不能扣除,不扣除的话意味着产生25%的企业所得税。
由于货物已经被盗,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了。注意,东西所有权是你的,被小偷偷了,所有权依然是你的,只是被小偷控制了而已,不能理解为所有权转移给了小偷,不能视同销售。
一下,如果是被盗,把报案手续备齐了,不会导致再交所得税问题。增值税上,一般纳税人要补一个增值税进项,小规模纳税人不受影响。
③那么,如果是被抢的呢?有区别吗?
有区别。被“抢”就不同了,那是不可抗力,不是管理不善,与被盗相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不需要转出进项税。当然,此时应提供的手续就是被抢的公安报案手续了。
解答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营业执照等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收缴营业执照,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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