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办学活动的行为而颁发的一种证件,是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取得办学资格证明。
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都需要办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例如:生活中常见的体育、音乐、乐器、美术、舞蹈等中小学生兴趣培训班,可提供课外兴趣爱好、智力、体育、美育、德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
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4年,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原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培训机构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以自动延续、换领新证。
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01、有合法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02、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
03、有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04、有依法制定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05、有符合条件的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监事会成员名单;
06、有必备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07、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08、有必要的设施设备、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09、有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负责人;
10、有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
11、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01、上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02、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通知书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03、申办报告;
04、机构章程;
05、举办者的资质文件;
06、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有效证明文件;
07、办学场所房产权属材料;
08、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09、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10、设施设备情况表;
11、拟任首届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监事会明细表;
12、(拟任)校长(行政负责人)履历表;
13、(拟聘用)从业人员明细表;
14、培训机构党员名单;
15、拟用培训材料备案表;
16、网站(或教育APP)测试账号以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ICP)备案证明等材料;
17、联合办学协议;
18、捐赠协议(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如有)。
五、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01、名称申报或名称审核。
培训机构举办者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应当根据所设立的培训机构的机构属性,至相应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名称自主申报,或者至相应的属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名称审核。其中,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登记机关为市场监管部门,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登记机关为民政部门;
02、设立申请。
已办理名称自主申报或名称审核的举办者,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03、受理。
举办者按照属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回执;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04、审批。
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力量对申请材料和办学现场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设立的书面决定,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05、公告。
对于通过审批、准予设立的培训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的属性、名称、地址、培训类别、培训形式、培训内容等信息。
06、法人登记。
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