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办理流程如下:
1、外资企业需先到工信部提出申请,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通信司办理准入证”;
2、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内资相同申办材料”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5、等待审核,工信部受理后40-60工作日内会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会说明理由。
注意,外资占比小于10%可以在本地通信管理局工信部申请ICP许可证;如果外资占比大于10%小于50%,需要转为北京工信部申请ICP;如果外资比例大于等于50%,不可以申请ICP许可证。
办理ICP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ICP经营许可证申请主体必须到公司注册地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办理;
2、若要办理ICP的一个网站下有多个域名,则要将所有域名进行上报;
3、若多家公司共用同一个网站,则么只能为其中的一个公司申请ICP许可证;
4、若一家公司旗下有多个网站,只需办理一个ICP经营许可证,但每个网站都要出具一份申请材料;若公司域名、名称及注册资本金变更,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若是其他信息变更,则可在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时进行变更;
5、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成功后,可办理增项并进行备案;
特别提醒!!!
增值电信许可证有效期是5年,需要在每年1-3月份申报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