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理ICP证是需要进行股权追溯的,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也就是说即便是直接股东没有外资,往上追溯间接股东有外资(含港澳台地区),也是需要走外资审批申报流程来办理ICP/EDI证的。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设立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这是重点;
3、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详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5、主要外资股东的证明文件【类似国内的营业执照】;
6、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交社保证明,还有他们的手机号、邮箱【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查询章】;
7、备案域名注册证书【申请公司主体旗下】;
8、符合要求的相应业务网站或APP【如果涉及到前置审批的,需提供前置审批文件】;
9、工信部要求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