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碰到问题怎么解决?
开饭店办理营业执照步骤: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营业执照,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材料的设立规范。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一寸相片;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1、名称预登记
(1)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实现一般为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2、办理卫生许可证
(1)名称核准后须带以下材料去卫生防疫站领表:本餐厅1:100平面图;本餐厅地舆位置图两张;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从工商局拿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餐厅装修睦的情况下可以和防疫站工作职员商定时间去看现场,主要看本餐厅的步局和各操纵间水池的安装情况;
(3)需持一次在防疫站领取的表格以及上述材料,本店负责人培训证实,7日后可取卫生许可证。
3、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从工商局拿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4、环境评估环评需要的材料基本和卫生防疫站相同,须环保局工作职员看现场,其后要求找一家环保局认可的单位给本餐厅出据一份环境评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