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要求
为了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市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上海市则要求所有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企业需先获得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是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申请材料1.企业申请书:申请人要写明申请许可证的种类、许可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信息,签字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3.卫生许可证:已具备食品卫生安全条件的申请企业必备材料。4.生产配方及产品描述:产品应体现出特色和质量,并与产品注册书、生产标准等文件相符。5.生产许可证(厂家需提供):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企业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证。6.自我声明书: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声明原材料的安全性、生产设备的技术条件、产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等方面,保证所申请许可证涉及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7.其他相关证件:如产品检验报告、委托书等。
办理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2.申报实名制:申请企业须以法人名义进行申请。3.现场考察:申请企业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现场考察和抽样检测。4.费用缴纳:按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缴纳申请费用。5.审查程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以上为上海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
申请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供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配合现场考察和抽样检测。
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咨询市场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