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海设立条件和流程

2025-05-28 09:58 210.22.98.21 1次
发布企业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30MA1K1TXQ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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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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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本文的主要内容。小编介绍了很多相关知识,我们
分享一篇关于持证后的注意事项。本文摘选了广播电视局发布的新证通知,将注意事项写得
很详细。供您参考。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范围包括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经营方式包括制作、复制、发行。

  2、贵公司应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活动,制作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
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动画片、电视剧时,应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3、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严禁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
售和伪造。如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等事项发生变更,应报自治区广播电
视局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时,应在1周内到自治区广播电视
局办理注销手续。

  4、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时,严禁有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人员参与
制作。

  5、出口广播电视节目或送广播电视节目到境外参加展示播映活动时,应提前上报自治
区广播电视局。

  6、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按年度进行业绩审
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