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委任书(委托书);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其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营业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东大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司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变更的范围包括: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一)变更公司名称的注意事项: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先核准新名称。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委任书(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5.股东同意更名的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投票比例,自然人股东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委任书(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被锁定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从业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定期内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者经理。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委任书(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投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