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事流程,是本文主要内容,通过下文您将了解《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设立依据,办理流程及材料等内容。希望让您对资质有更深的了解,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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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设立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次修订)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原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本办
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
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后的《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
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药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
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3.审查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
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5.送达申请人到药监部门领取许可决定书,或由药监部门将许可决定书寄送申请人。
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说明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经营场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经营和库房设施、设备目录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经办人授权证明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