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工商局提供的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涉及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公司设立时的有关要求提交);
新的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股权转让流程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的是,如果是外资公司想要进行公司的股权转让登记是和普通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是不一样的,普通的公司在进行股权登记的时候只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外资公司需要到商务委进行有关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