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托帕石报关代理,一站式进口服务——我司上海卓鹰提供海外提供|空运海运|进口清关|进口报关|代理报关|清关代理|进口货代|进口代理|外贸代理|国内派送|保税仓储服务,是靠谱的进口报关公司|进口清关公司|进口货代公司|进口保税仓储公司|进口清关放心托付。通关物流平台,一站式进口服务!
宝石指属于天然产出的色彩瑰丽、晶莹剔透、耐久、稀少并可琢磨成珠宝首饰的单矿物晶体及其优质材料制成品。宝石中绝大部分矿物是结晶质,如、红宝石。非晶质矿物是指组成矿物的内部质点不规则排列,没有一定的结晶构造,如欧泊、蛋白石。全球矿物有4000多种,宝石约占100多种,而市面上常见宝石约有40多种。其中、红宝石、蓝宝石、、猫眼石、变石数量稀有,属贵宝石;电气石、托帕石和石榴石等,由于数量较多,在市场上占有率较高,属于中低档宝石。
常见的红色宝石有:
红宝石、尖晶石、石榴石碧玺、日长石、锆石
常见的粉色宝石有:
粉色蓝宝石、碧玺、尖晶石
常见的蓝色宝石有:
蓝宝石、碧玺、尖晶石、坦桑石、托帕石、锆石、海蓝宝石、磷灰石、青金石、帕拉伊巴碧玺、月光石、堇青石、蓝晶石、玉髓、萤石
常见的绿色宝石有:
、碧玺、帕拉伊巴碧玺 、沙弗莱石、翠榴石(另一种石榴石)
铬透辉石、橄榄石、翡翠 磷灰石、绿色蓝宝石、东陵石葡萄石、玉髓、黝帘石
常见的宝石有:
蓝宝石、黄水晶、火欧泊、碧玺、榍石、锆石 正长石、金绿宝石、绿柱、石锂辉石、玉髓、
常见的白色宝石有:
、白色蓝宝石、月光石 黄玉、欧泊、翡翠、水晶、玉髓
进口宝石相关海关编码:
71021000.00 未分级
71022100.00 工业用
71022900.00 工业用其他
71023100.00 非工业用
71023900.00 非工业用其他
71031000.00 未加工宝石或半宝石
71039100.00 经其他加工的红宝石,蓝宝石,
71039910.00 经其他加工的翡翠
71039920.00 经其他加工的水晶
71039930.00 经其他加工的碧玺
71039940.00 经其他加工的软玉
71039990.00 经其他加工的其他宝石或半宝石
宝石进口时应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宝石通关单据:
产地证(如需协定税率和防止核查原产国)
提/运单
装箱单
贸易合同
申报要素
一些宝石相关产品归类建议:
商品A:天然紫水晶原料
商品属性:商品为紫色、天然块状,经简单锯开;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
用途:制作手链、项链等配饰工艺品。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HS注释》)71章附录列有归入税目71.03的宝石或半宝石的矿物学名称和商业名称,紫水晶在附录列表中;税目7103.10包括仅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制、未磨光的宝石(除外)或半宝石原料。天然紫水晶原料应归入税号7103.1000“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或粗制成形的宝石或半宝石”。
商品B:天然紫水晶戒面
商品属性:商品为紫色、天然、刻面型宝石,未镶嵌;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
用途:制作戒指、手链、项链等配饰。
税目7103.91-7103.99包括经磨光、钻孔、雕刻的宝石以及成对的或三件一套的已加工的宝石,主要用于镶嵌在首饰、金器、银饰上,但无法直接佩戴的,紫水晶戒面应归入税号7103.9920“经其他加工的水晶”。
商品C:制水晶戒指
商品属性:戒指、镶嵌紫水晶。
税目71.13包括由或包制成的首饰,既包括个人佩戴的小物品,也包括放置在衣袋、手提包或佩戴在身上的个人用品。制水晶戒指应按成分含量归入税目71.13项下“制的首饰及其零件”。
HS CODE: 7113192990
制水晶戒指对应的商品名称应是:其他铂金制首饰及其零件
商品种类属性:戒指、镶嵌紫水晶。
材质:(铂、金、银等)铂
商品D:紫水晶洞摆件
商品属性:晶洞状,进行了抛光处理;用水泥修补充填,形成底座,直接作为摆件使用。
税目71.16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由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制成的物品。紫水晶洞经抛光打磨,有底座,可作为摆件直接摆放使用,应归入税号7116.2000“宝石或半宝石制成的物品”。
本文《进口托帕石报关代理,一站式进口服务》由我司上海卓鹰报关发布,转载请声明!
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和地区如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
知识拓展:
海运附件费解析之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全称是Emergency BunkerSurcharge,意为紧急燃油附加费。EBS属于海运费的一个附加费,和海运费一样一般用美金结算。如果是FOB条款,这个费用应该由方承担,而不是发货方承担,因为EBS不属于FOB当地费用。这个费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预付。
EBS一般是在价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觉得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时上涨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快速上涨的成本,而临时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海关货物申报后续处理
(一) 海关不接受申报的情形
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被退回的,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
(二)现场交单
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且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按照目前无纸化报关的推广范围和一体化申报,如无人工接单和查验的报关单,企业无须去现场提交纸本报关。
(三)报关单修撤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按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报关单证明联问题
目前,海关已取消为企业打印纸质报关单证明联(含用于服务的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以及用于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出口退税专用的报关单证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