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如期开展,小编接到了一家企业法人的电话,法人告诉管理员自己的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听说这样会影响发票申购,并且会影响他之后注册成立的新企业。这些听说是否真实?非正常户引发后果究竟是什么呢?
今天小编就为您倾心梳理关于非正常户的详细指引,还不快快往下看~
一、非正常户认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二、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
1.暂停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4.没有欠税且没有未收缴发票的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5.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6.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D级纳税人的管理规定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Zui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