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号(游戏版权号)适用条例和罚则
1、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否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通知电信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2、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可以上网使用,任何部门不再重复审查,文化、电信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
3、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
附:游戏资质必读知识
1、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运营游戏核心的资质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算迈进了游戏运营的大门,此后再根据推广方式和运营方式的不同分别申请ICP证、游戏备案、游戏版号等资质;
2、ICP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ICP证是在网站涉及经营性以及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时申请的,在游戏运营的环节中主要作用于开通在线支付以及其他信息/活动收费等栏目功能;
从法规来讲-《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属于ICP证的文化类前置审批文件;网站设计到游戏等文化类产品时,是需要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拿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后才可以申请ICP证的;
3、游戏备案-文化部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是文化部针对游戏内容的审核,在游戏产品正式上线以及收费之前需要先经过文化部的审批才可以上 线运营;
4、游戏版号-ISBN版权号、ISBN号、电子出版物号;
主要作用于游戏产品的光盘发行、书刊发行、杂志发行;新闻出版总署对于游戏版号的要求实际上与文化部是一致的,要求在游戏产品正式上线以及收费之前就要办理;
但由于我们国内从业者对版权以及发行实况的概念缺乏或是其他考虑,已上线的游戏产品中仅有不到60%的企业申请了游戏版号。而其中一部分更是在发生了版权纠纷以及发行需求之后才开始申请的;按照审批要求,申请阶段是必须停止一切收费的,故而这些企业在运营阶段完全停止3-4个月来申请版号,造成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建议所有的游戏运营企业,尽量在游戏上线之前申请,以备不时之需;车到山前才找路的,是赌者、是侥幸者、而非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