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核准情况的,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2.申请材料: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补充材料: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或出资决议;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