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经营过的公司注销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发展,法律规定未经营过的公司也必须完成注销手续。本文将介绍上海未经营过的公司注销申请所需的材料、要求和流程。
办理材料:
1. 上海未经营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2. 公司执照注销申请书(填写原因、解散方式等)原件一份;
3. 公司所得税、资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司财产清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司债权清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要求:
1.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共同签署下,提交注销申请书;
2. 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或有资金余额时,需在办理注销前清算资产、清缴债务后再提出注销申请;
3.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销手续,否则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并填写注销申请书;
2. 到原注册地上海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和领取《企业注销证明》的相关手续;
3. 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结算和注销手续;
4. 到银行注销账户;
5. 正式申请注销并领取《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上海未经营过的公司注销申请需要提前做好财产清算和债权清偿工作,提交完整的材料,并按规定完成申请手续,才能有效地完成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