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变更法人或者股东的材料与流程说明
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外资企业变更法人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 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4、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6、zui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