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境内投资主体设立境外企业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
2.营业执照;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7.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报告表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打印);
8.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02境内投资主体设立境外机构
1.《境外机构备案表》(加盖印章);
2.营业执照;
3.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议;
4.设立境外机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5.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他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材料要求
一、《境外投资(机构)备案表》、《境外投资(机构)真实性承诺书》(需由作出境外投资决定的相关决策人员签字)、《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均需加盖境内投资主体的印章。
二、尽职调查报告应由境内专业机构出具,主要包括:主体合法性调查、主要财产状况调查、资信状况调查、债权债务情况调查等。
三、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包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内容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对账单或贷款意向协议等)。
四、投资环境分析评价主要包括: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环境选择的原因、物价水平、劳动力、交通运输、市场规模、其他基础设施、总分核算与分析等。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企业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收益和社会性效益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