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平稳推动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包括如下:
促进研发投入的政策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时点。
鼓励创业投资政策
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持研发设备更新的政策
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
支持重点产业链的政策
将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鼓励创业创新政策
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针对以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多项利好政策,无疑是对创业者的巨大鼓舞和助力。这些政策不仅能够帮助创业者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还能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空间,进一步推动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