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市场主体年报如期而至
企业、个体工商户
可以开始年报啦
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报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在园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报送方式
自行网上申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
如若您未按时年报
后果如下: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各企业
在报送年报时
有关资产状况等数据填写不可马虎
不可为图省事
简简单单、随随便便填报为“0”
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否则后果如下:
1.对企业信用度产生不良影响,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如果营业额、资产总额、利润等都为0,说明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甚至是负债,将大大降低企业信用度。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对企业年报的信息进行抽查检查,对长期零申报的企业将加大抽查比例,如发现企业填报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给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