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17届全球零售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PLF 中国自有品牌行业盛会|百货展|食品展|零售展|OEM展
展会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
展会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审批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战略支持:自有品牌制造商协会(PLMA)
主办单位:上海市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PLSC) 亚东展览(YADO EXPO)
承办单位:跨采(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展会规模:80000平方米 展商数量:1400家 观众:25000名 同期活动:30场
什么是自有品牌展?
批发商或零售商自己创立并使用的品牌
广义的自有品牌定义: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PB)是批发商或零售商自己创立并使用的品牌,用于区别于其他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
发展历程
2012年7月16日,经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专注于推进授权经营市场发展。
2012年底,正值第三届全球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以下简称PLF)结束。
上海市商务委对PLF给予很大的关注与支持,提议上海市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主要业务是推进自有品牌在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发展。
并于2013年9月成立自有品牌专业委员会(简称PLSC)。 [1-3]
PLSC成立之后,始终牢记“成就自有品牌”的使命,倡导零售企业通过搜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征的信息,
提出适合零售企业需要的新产品功能、价格、包装、规格、造型等全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
设计并注册零售商品牌logo,选择自建工厂或者授权给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和生产,直接面向目标消费群体推广销售。 [1-3]
PLSC提出了新的自有品牌概念——即自有品牌是零供双方将消费者需求从意识形态转化成可售商品的过程。 [1-3]
纵观自有品牌发展历史,从销售份额占比来讲,欧美远比中国高,欧洲的市场份额在36%左右,美国18%,而中国仅仅为2.8%。
中国自有品牌的发展南方好于北方,沿海优于内陆。怎么样把欧美先进的理论运用到中国,如何将南方和沿海地区成功的经验传授给其他地区,共同把自有品牌做大做强,“成就自有品牌”这是中国自有品牌人共同的目标。 [1-3]
自有品牌运营的4种方式:
自有品牌 [1]
委托加工:零售企业将品牌授权给制造企业,委托制造企业生产产品,通过零售企业销售给客户端; [1-3]
自建工厂:零售企业自建工厂生产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端;
一件代发:电商平台将品牌授权给制造企业,委托制造企业生产产品,通过平台进行售卖, [1-3]
由制造企业一件代发;
个人品牌:打造个人品牌及产品,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微商等渠道直接销售给客户端。
共同努力,打造自有品牌,为品质生活代言。
发展案例
国内连锁超市虽发展了多年,但很多业内人士还没有真正了解自有品牌。一提起自有品牌,大多数人均会认为是零售商品牌、是商店品牌。实则不然,早期自有品牌的概念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针对制造商品牌提出来的。自有品牌一般是指分销商或中间商创立并拥有的品牌,具体可以分为批发商品牌和零售商品牌。其中,批发商品牌是主要收入来自于批发业务的公司所拥有的自有品牌,国内学术界少有研究。
随着国内商品流通渠道的变革,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之间更多地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市场格局;电商的迅猛发展、虚拟店铺的存在,延展了传统意义上商店的概念,传统意义上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概念显得越来越僵化。自有品牌的概念,也应该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与时俱进。自有品牌狭义的传统定义没有包含批发商品牌,仅包含了商品自有品牌。毕竟自有品牌既可以是商品品牌,又可以是服务品牌。
狭义的自有品牌定义:
沃尔玛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PB),又称为商店品牌,是指零售企业从设计、原料、生产到经销全程控制的产品,由零售企业指定的供应商生产,贴有零售的企业品牌,在自己的卖场进行销售。 [4]
自有品牌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日益受到商业企业的重视,尤其是大型零售企业的重视。欧美的大型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百货商店几乎都出售标有自有品牌的商品。例如英国Zui大的零售企业集团马狮百货公司,所有的商品都使用自有品牌“圣米高”。其实,“圣米高”这一品牌的商品并不是马狮集团自己生产的,马狮集团只是对商品提出品种、规格、质量的要求,直接向制造商订货。再如美国Zui大的零售集团公司沃尔玛拥有20000个供货商,其中较大的制造商有500个,这些制造商必须根据沃尔玛公司设计的造型、装潢、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生产出的产品印上沃尔玛的自有品牌。又如日本Zui大的零售商大荣连锁集团有40%的商品使用自有品牌。实施自有品牌营销战略使企业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取得良好的业绩。
零售企业都有特殊消费群体,零售企业之间商品同质化比较强、可洽谈的利润空间有限,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无法满足。零售企业为了差异化的商品策略和追求利润化,需要对这些需求进行整理和分析,全程参与产品选择、包装设计、品控管理各个环节,推出属于零售企业自己品牌的商品,差异化的满足顾客不断变化的需求,进而实现利润化。 [1-3]
从制造商的角度来说,自有品牌是其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拓宽产品渠道的一种方式。制造企业以自有品牌的合作模式和零售企业共同研发、生产自有品牌,填补其富余的生产能力,分摊企业的综合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提高企业自身包括包装设计、产品研发、价格策略、食品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在内的能力。制造企业和零售商合作自有品牌可以节约广告费等费用,通过协商包材数量、起订数量、包材等合作细节,大大降低了企业经济成本和财务风险,将人力物力投入到提高产品品质上,推出更多“质优价美”的好产品。
实施途径
自有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有两条基本途径:
1、零售企业委托生产者制造。即商业零售企业根据市场动态对商品的质量、规格、类型、原材料、包装等方面自行设计,委托生产企业按照设计要求制造,在销售时使用自有品牌。其特点是:商业零售企业与生产企业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协作关系,经营风险较大,放弃使用制造商品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但因其规模小无法与其他较大的企业竞争,从而和大型零售企业联合,双方互惠互利。
2、零售商业企业自设生产基地,即自己投资办厂生产自己设计开发的商品。其特点是: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不是交易关系而是协作关系,有共同的利益,稳定性较强,交易费用低,但需要商业企业要有相当的规模与一定的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