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公司减资的办理流程如下:
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实施减资方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至于企业减资代办费用和股权变更的具体费用,因服务范围和要求而异,具体费用需要咨询代办机构或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