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因此,吊销公司仍然可以注销。
注销公司的费用因公司情况而异,包括清算费用、公告费用、税务清缴费用等。如果公司存在未结算的事项,还需要先进行处理,例如清偿债务、处理税务问题等。这些费用也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注销清算操作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成立清算组:在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办理注销手续: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银行可以在税务注销完的时候进行销户,可以在工商注销前办理销户,因为工商注销需要把章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