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调整技术要求
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3.2024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Zui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一是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降低氯化锂、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二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关税。三是降低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的进口关税。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降低高纯铝出口关税。
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也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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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谈判或竞价成功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1.7%。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抗肿瘤、罕见病、抗病毒等领域的药品,如治疗I型戈谢病成年患者的酒石酸艾格司他、用于治疗卡斯特曼病的司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滤泡性淋巴瘤的林普利塞等。糖尿病等慢性病领域也有药品被纳入,如针对Ⅱ型糖尿病患者的多格列艾汀等。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了修改。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三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四是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
新修订的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7种不予注册产品的情形;细化现场核查要求,必要时对原料开展延伸核查;在注册证书中增加“产品其他技术要求”项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设立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对罕见病类别、临床急需且尚未批准新类别等产品实施优先审评,审评时限由Zui多的90个工作日缩减至30个工作日。强调特医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显,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明确产品标签不得对产品中的营养素及其他成分进行功能声称,防止误导消费者。优化注册现场核查流程,给予企业30个工作日反馈是否接受现场核查,并明确具体核查时间,兼顾核查准备和工作时效;将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时限压缩10个工作日,提高产品注册效率;明确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服务企业便利化。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明确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简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程序,优化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并明确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标准,对申请仅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活动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符合条件的,当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