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口需要所需许可证及申请步骤
汽车出口需要什么许可证?企业如何申请汽车出口许可证?今天小编就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汽车出口需要什么许可证
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规定,我国对汽车实行出口资质管理。企业每年年中根据商务部关于申报下一年度出口资质的通知要求,提供3C证书、工信部相关产品公告等相关资料向省商务厅申请,由省商务厅转报国家商务部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即获得下一年度的汽车出口资质。
(一)每年12月15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凭《名单》开始发放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捐赠方式出口的汽车和摩托车。
(二)企业持合同、出口许可证等必要凭证和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应在生产地检验,并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工作的检查。进口国对汽车和摩托车产品有准入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所出口产品符合相应准入要求的证明;进口国准入法律法规不明确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检验。
(三)企业持出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二、申报汽车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二)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三)所有产品类别的生产企业须具备与出口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
三、汽车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标准
自2013年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依据对生产企业上报的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审核情况、企业出口规模,对生产企业出口授权实行分类管理。
符合出口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所属企业分类,授权一定数量的出口经营企业(含企业集团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出口本企业的产品;双方须在授权约定中对出口产品的质量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一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7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0个;且年出口(2011年出口量或以2012年上半年所折算的全年出口量,下同)达到10000辆的乘用车、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
二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5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10个;且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1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5000辆的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
三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3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个;且年出口达到500辆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2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1000辆的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
四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1家):不满足一、二、三类企业要求,但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汽车生产企业。
五类企业(限自营出口):未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汽车生产企业。
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依据出口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分类管理标准。2014年起,未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生产企业不得授权或自营出口。
四、企业如何申请汽车出口许可证?(申请步骤)
企业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1、 系统登录
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数据中心统一平台地址 https://ecomp.licence.org.cn。输入地址后,按回车键或访问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官网http://xkzj.mofcom.gov.cn/,点击首页左下应用区的数据中心统一平台【企业端】入口,均可进入申报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
如果企业已经在平台注册,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及验证码即可完成登录。如忘记密码请通过注册时预留的邮箱进行密码找回,如果企业尚未在平台注册,请先行注册。
2、 企业注册
企业通过点击登录页面的【企业用户注册】按钮即可进入企业用户注册页面。
输入企业信息,如企业名称、企业简称、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 区、法人、管理员等信息。其中,【所在地区(市)】请选择企业所在地市级城市。 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企业用户的注册,注册后即可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密码进行系统登录。
3、 汽车出口许可申报
成功登录系统后,首页左侧为功能菜单导航区。包括【企业概要】【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右侧工作区上方会显示企业当前的业务数,通过点击数字可快速进入相应应用。
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进入出口许可申报列表页面。列表展示已经申报的记录及审批状态。
通过点击按钮【申报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或【申报符合申领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可进入相应的申报页面。
4、 表格填写
系统会自动带出企业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会根据企业注册信息带出省级【所在地区】。申报表中标识*的项目为必填项。
选择【申报车型】后,相应的车型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方能编辑,其万享报车型可多选。注意选择【所在地区】、【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数量(个)】。 授权出口企业表格会根据企业维护的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数量、出口数量信息自动确定表格行数,不能增减,企业可不填满,但如果非自营企业至少需填写1 行。自营企业请勾选自营企业标识,勾选后无需填写授权出口企业。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企业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表、企业境外工厂情况表,可进行新增行、删除行。其中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合计数需与前面填写的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数量(个)保持一致。
企业根据申报车型提交相应附件,申报车型不同,需提交的附件材料不同,看到的【上传 XX】按钮不同。通过点击【上传XX】按钮,即可弹出文件上传页面,某类材料可上传多份,多次点击【上传 XX】按钮即可。上传后点击界面上方或下方的【保存】按钮。
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界面中的【提交】按钮,商务主管部门即可收到相应的申报信息,在商务主管部门尚未审批前可通过点击【撤回】按钮 撤回申报,撤回的申报可编辑,提交。
通过申报记录的审核状态及审批意见查看审批情况,如审批状态显示“联报已通过审批。如显示“未通过”则需查看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及重新申报。报已通过审批。如显示“未通过”则需查看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及重新申报。
五、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注意事项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况可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的;
2、其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
3、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的;
4、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的;
5、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违反通知规定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为鼓励发展与边境接壤国家的贸易,边境地区有关省、自治区可推荐当地1-2家有实力的出口经营企业,明确与重点生产企业(一类和二类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和目标出口市场后申报,此类授权不受生产企业出口授权数量限制,但生产企业在同一目标市场不得重复进行此类授权。每年申报时,当地管理部门须报送上一年度所推荐的出口经营企业的出口经营情况。
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和摩托车,须凭中标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摩托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